一、為辦理106年度資深優良教師案,初步清查名冊(如後附),符合優良資格教師請頒資格如未列於表件名單內,請儘速於1月17日中午12:00前主動告知人事室,以維護您的權益。 二、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月9日新北教人字第1060013865號函辦理。